可转债新规早知道之十 | 增加赎回权行使冷淡期 2022-08-19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行为,维护市场交易秩序,上交所、深交所正式发布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细则及自律监管指引,并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。《自律监管指引》增加了可转债赎回权行使的冷淡期规定。上市公司行使赎回权可能会导致可转债价格剧烈波动,为明确投资者预期,防范可转债交易风险,上市公司决定不行使赎回权的,应当充分说明不赎回的具体原因,且在未来至少3个月内不得再次行使赎回权,并在公告中说明下一满足赎回条件期间的起算时间。 <<读懂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 | 9【招股说明书中应首先阅读的内容】 【金融知识普及月】REITs专栏 | 5.基础设施公募REITs与债券的区别>> 您可能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: 随便看看 读懂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 | 31【报告期 股份减持规则指南 |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 探索新概念 | 22 “室温超导”概念出 全面注册制 改革向未来 | 交易、退市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