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市公司是否需要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? 2019-12-23 答: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——员工持股计划》第二十四条规定,上市公司应当在半年度报告、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。 <<信息披露,你是我的“眼” 中小板上市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,是否需要董事会审议并对外披露?>> 您可能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: 随便看看 读懂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 | 73【为什么 FAFA看REITs——REITs与股票 投资者交易、申赎跨市场股票ETF时,应当 认识指数投资 | 上证综合全收益指数的作